五、清代其它家庭礼仪习俗
中国是礼仪之邦,其习俗表现往往与礼仪联系在一起。就家庭礼仪习俗
而言,集中体现在人生礼仪之中。她不仅包括前面谈及的婚礼、葬礼,而且
还包括了祈子礼、诞生礼、成年礼、寿礼等习俗。
(一)清代民间生育礼俗
生育礼俗是人生礼俗的起点,因此,民间十分看重这一礼俗。一个婴儿
的降生,不仅标志着一个生命的到来,更标志着一个家庭的添丁,一个家族
势力的增长。乞子亦好,得子亦好,都绝非是某个人的事,代表的是整个家
族的利益。简而言之,生育礼俗绵延不衰,至清更趋繁杂的因由,则在于“家
族至上”观念的左右。
民间生育礼俗名目繁多,主要有未孕期的祈子礼,妊娠期的催生礼,婴
儿降生后的诞生礼,3天后的三朝礼,满月后的剃头礼,周岁时的抓周礼,
等等。
1.婴儿生育礼俗
(1)祈子礼
未孕妇女为了能够得子,便祈求神灵相助,有到娘娘庙求子的,有祈拜麒麟送子的,有偷瓜祈子的,有摸秋祈子的,还有送耍孩祈子的。
在浙江一带,女子婚后一两年仍不怀孕者,男家亲朋便要在阴历正月十六日晚,扎糊一婴儿,用玻璃灯绘“麒麟送子”,敲着锣,打着鼓,在鞭炮声中将耍孩送到不孕妇女的床榻。主人要为送耍孩的人倒糖茶水。当客人喝完茶水后,要将茶碗倒扣,认为这样可生男孩。有的地方则偷拔一船桩用红纸包裹,象征婴儿送给不孕妇女。还有的地方则从庙里买一泥塑娃娃带给不孕妇女。
贵州苗族、布依族、水族,广西毛南族、侗族、仫佬族都承传着古老的求子还愿仪式。仪式隆重、盛大,请神众多,延续时间较长。布依族求子仪式为布摩施咒,令主人背公鸡引子进屋。侗族求子仪式则是通过祭拜姜良、姜妹兄妹神完成的。水族的求子仪式是以祭祀岩神为主要内容。毛南族求子仪式则是以花神作为祭拜对象。仫佬族的求子仪式是以祖先神,特别是婆王神作为祭拜的主要对象①。
(2)催生礼
这是孕妇分娩前的礼仪。宋代即有此俗。清末,杭州一带仍有此俗。当
孕妇产期将临时,女家于达月的朔日,派人将喜蛋、桂圆及襁褓送至男家。
送者随身还要携笙一具,一边吹着,一边进门,以象征催生之意。也有用红
漆筷子10双,或以洋红染的竹筷10双,一并送往男家,取快生快养之意①。
(3)诞生礼
当婴儿降生后,孕妇至亲在极小范围内举行为新生儿祝福、为孕妇驱邪
的仪式。浙杭一带,男家要携喜蛋、酒菜到外婆家报喜。若得男则送去单数
①参见李路阳、吴浩《广西傩文化探幽》,广西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5~61页。
①参见《浙江风俗简志》,浙江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3~44页。
喜蛋,若得女则送去双数喜蛋。接着,外婆家回送双倍喜蛋、衣裙。男家在
得到这些喜蛋后,要将它分送给亲友,仍以男单女双之数去分。亲友则回以
火腿、白鲞、核桃、桂圆、红糖、索面之类,称为“汤盆儿”。
(4)三朝礼
婴儿出生3日后,要举行三朝礼。在清末,三朝要烧太均纸。烧此纸是
为了拜谢太均娘娘送子的恩典。三朝要为婴儿举行洗三仪式。清崇彝的《道
咸以来朝野杂记》中有录:“三日洗儿,谓之洗三。”洗儿时,浴盆中放上
喜蛋和金银饰物等。洗完后,取喜蛋在婴儿额角摩擦,以避生疮。用金银饰
擦之,以免婴儿受惊吓。然后,取婴儿父亲的鞋一只,碎缸片一块,肉骨一
根,与婴儿合称,俗称“上称”,取意为婴儿长大后有刚(缸)骨,继承父
志。这一日,还要用红带将婴儿双手系上,以象征孩子将来必定安静,不会
胡为。
(5)剃头礼
婴儿满月后,不仅要办满月酒席,还要给婴儿剃头,让别人抱之。婴儿
剃下的头发不得随意弃掉,要搓成团状,用红绿花线穿好后,挂在堂屋高处。
民间认为这样做,可使婴儿日后有胆有识。剃定头发后,婴儿要穿红着绿,
由旁人抱走,在街上兜一喜圈。除抱者外还有一持伞人,专为婴儿遮挡。逛
喜圈必须过一小桥,以示孩子能健康成长,将来胆大过人。
此一日,亲朋所送礼物多为帽或粉制糕团。帽上缀着银饰,有寿星、兽
头及金玉满堂、长命富贵字样。
(6)抓周礼
这是在新生儿一岁时,举行的卜定婴儿未来前途和职业的一种礼仪。此
俗,宋代即有。清代仍延续,没有太大变化。所陈之物有金银之宝、文房四
宝、书籍、秤尺刀剪、女工针线、玩具等等。《红楼梦》第二回描绘贾宝玉
抓周情节时,因宝玉抓了些脂粉和钗环,贾政骂他将来必为酒色之徒,对其
大失所望。
2.传宗接代意识下产生的习俗
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正是这种封建家族制下产生
的观念一直根深蒂固地左右着人们的思想,因此,也就形成了大量与之相关
的习俗,并在封建社会的漫长历史中绵延发展。
(1)留胎髦
这是流行于部分汉族地区的育儿习俗。满月时,要给婴儿前脑门留上约
1—2寸大小的方形胎髦,以表示父母望子成龙之意。清《直隶通州志》载:
“满月,男子剪发夹囟,谓之‘留胎髦’,祝曰:‘敬尔发肤’。”髦,是
比喻美俊杰出者的意思,留胎髦则象征着婴儿长大后会因此而成为世上的杰
出人士、名人大家。
(2)百家衣
婴儿出生后,为保佑其健康成长,防止病魔纠缠婴儿,则要向邻里各家
乞讨零(蟹)碎布帛,拿回家制成衣服,名曰百家衣。这是为婴儿祈寿的衣服,在
全国各地都有流行。清翟灏的《通俗编•服饰•百家衣》中说:“百家衣,
小儿文褓也”。民间认为,穿上百家衣,可使婴儿长命富贵。
(3)百家锁
这是一种祈求孩童吉祥如意、健康成长的挂件。民间认为,挂上此锁,
可将婴孩的灵魂锁住,免得被鬼怪蹑走。在江西一带,小孩初生,家里人便
要以白米7粒,红茶7叶包红包,分散给亲友。亲友回赠铜钱百文或十文不
等。婴孩的家人将这些铜钱搜集起来,购银锁一个,挂在婴孩的颈上。锁正
面刻着“百家宝锁”,反面刻着“长命富贵”,以此防病避灾。
(4)百岁毛
在北方地区,小孩留的一种发式叫“百岁毛”。这种发式专门将婴孩脑
袋后边的一撮头发留住,将其它部分的头发剃掉。而且这种发式为男孩发
式。因家人担心婴孩会夭折,故留百岁毛以祈寿,并认为留了百岁毛的孩子
好养活,不易闹病死亡。
(5)剃毛头
在贵州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境内的布依族流传着极古老的习俗。男婴
出生后,要请巫师算命。巫师若认为该婴“命贵”需留发男扮女装,那就必
须留发。传说这是为了躲过命根而留的假发。该婴至12岁时,举行剃毛头
仪式。在剃之前,要问孩子是否同意,而且要问需要什么东西。孩子同意后,
要将他所需的东西买回,择吉日剃发。亲友即日前来庆贺,以示该孩子躲过
了命根,平安无事。
(6)寄名
这是流行于全国各地的育儿习俗。近人徐珂在其撰写的《清稗类钞•风
俗》中载道:“惧儿夭殇,……且有寄名于神鬼如观音大士、文昌帝君、城
隍土地,且及于无常是也,或即寄名于僧尼,而亦皆称之曰干亲家。”当婴
儿出生后,家人担心他有不测,或夭亡,或多病,于是,将孩子在神或僧道
前寄名为弟子(但不剃发出家),以求长命。此俗明代就已有之,清代更为
流行。寄名时,其父母要携带小儿到庙里烧香。先得小儿生辰八字具文书奏
名于神前,并用红布制成一袋,将小儿的出生年月日写好放在其中,然后悬
挂于神橱上,俗称“过寄袋”。接着,僧道要为小儿取名,并将道髻、道衣
以及刻着“金玉满堂”或“长命百岁”的银项圈,或锁形饰物,或符录赐给
小儿。小儿呼僧为“寄爷”。寄名后的3年内,每逢年终,寺僧要备饭菜送
给小儿家。小儿家人要给僧钱。待到小儿成婚后,再将“过寄袋”取回,谓
“拔袋”,从此结束寄名关系。
3.封建礼教阴影下滋生的习俗
(1)满月女婴穿耳
清代,汉族居住的苏北地区,有为满月女婴穿耳的习俗。此俗初衷并非
为了打扮女孩,而是为了诫女日后不得偷听别人谈话。清《直隶通州(南通)
志》载:“满月……女子穿耳,祝曰:毋侧听。”实际上,是按封建伦常观
教育女孩的一种方式。
(2)满月女婴涂唇
清代,在汉族地区还流行一种生育习俗,即对满月女婴用胭脂涂唇。此
亦非装扮女婴,而是以此来镇住多嘴魂,使女婴长大后,不多嘴、也不贪食,
行为规矩。清《直隶通州志》载:“(女孩满月)以脂涂唇,曰:‘毋多言’。”
很显然,这些习俗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伦常观念的产物。
(二)清代宫廷生育礼俗
1.诞生
生儿育女在宫中要比民间更为重视。但有关习俗在宫史中很少记载,只
能在清宫档案中见到一些零星材料。
(1)遇喜与接生
宫中女眷一经“遇喜”,便在衣食住行方面享受较平日更为优厚的待遇。
生育前,其女性亲属还可入宫照顾。如慈禧太后作懿嫔时怀了后来的同治帝
载淳,生育前3个月,其母即被允入宫同住。怀孕嫔妃住所旁还挖有“喜坑”,
挖好后要念喜歌,并在坑内安放筷子(谐“快生子”之音)和红绸、金银八
宝等物。临产时,产房外还要挂大刀以镇邪,放易产石以助产。这些都是为
生产顺利、母子平安而设。
接生事宜由稳婆(俗称“接生婆”)负责。稳婆是由各衙门推荐并经御
医考试后方可入宫服务的专职接生人员,有着丰富的接生经验。接生后,母
子由御医“请脉”验看,一切平安,再用中药福寿丹开口。
(2)乳母和保姆
与民间不同的是,清宫后妃所生子女不是由母亲哺养,而是一经出生便由乳母和保姆(又称侍母)携至它处哺养。而亲生母子却难得见面。《清朝野史大观》记载:“皇子生,无论嫡庶,一堕地即有保姆持之出,付乳媪手。一皇子例须用四十人:保姆八、乳母八,……自堕地即不与生母相见。每年见面有定时,见亦不能多言。……自襁褓至成婚,母子相见殆不过百余面耳。”
乳母和保姆从内务府所属包衣妇女中选择。清制,宫中有生育之事,由内务府总管太监预先通知包衣佐领,让其推荐年青、体健并有育儿经验的妇女候选。选中者即为皇家乳母或保姆,而她们的子女则由宫中出银另雇妇女哺养。辅助哺养皇子(女)的还有太监和宫女。
皇子(女)断奶后,乳母数量减少,但仍有一人长期留用。依制,皇子在入学(六岁)之前,都要由内宫移至“阿哥所”(宫中东五所、南三所的俗称)居住。此时照顾每位皇子生活起居的,除八品太监1人,小太监4人、勤杂妇差2至4人外,还有乳母1人、保姆2人。虽然她们的地位很低,只相当于普通技工,侍候皇子、公主的待遇最高也不过每月赏银二两、白米二斗,但是由于她们长期与皇子(女)生活在一起,彼此间有着很深的感情,日后一旦所哺养的皇子登上帝座,便会得到莫大的好处。按清代定例,皇帝要封其乳母为夫人,赐其子骑都尉世职并赏给银两、房屋、田地等,以示“眷念前劳”。
(3)洗三和添盆
洗三又称“洗三朝”,即新生儿出世后第3天的洗浴仪式。它是新生儿
脱离孕期残余,正式进入婴儿期的象征。唐宋时汉族已有此俗。清宫中亦加
以沿用。其具体做法是:皇子(女)问世后,有司立即奏皇帝及其他皇室成
员,并将皇子(女)生辰“命帖”交钦天监,由钦天监选择吉时,于3天后
向南洗浴。洗浴前,先把用槐叶、艾草煮过的水倒入盆中,然后众人趁热将
皇帝及亲族等所送的贺礼金银钱物与花生、鸡蛋、枣、栗子等一齐投入水中,
谓之“添盆”。添盆后,由姥姥或年长而受尊敬的女性为婴儿洗身。洗时,
一边以手搅水,一边口中念诵祝福词,谓之“搅盆”。清代北京满族洗三完
毕,有姥姥用葱在婴儿身上打三下,并念诵“一打聪明,二打伶俐,三打邪
魔”等祝词的习俗,宫中或亦与此相同。
(4)升摇车
升摇车为满洲旧俗。满族原为游猎民族,父母出猎时,常将孩子悬挂于
树上,以保安全。筑屋定居后,此俗逐渐演变为在房内梁上悬挂摇车的风习。
摇车亦称“悠车”。为木制,船形,外刷红漆,并饰有金、银彩绘图案及“长
命百岁”等吉语。不仅美观、精巧,而且安全、舒适,是一种十分理想的育
儿工具。摇车通常是由女家负责制做并作为孩子满月的贺礼赠送给男家。满
族入关后,宫中仍保留了这一富有民族特色的习俗,当婴儿满月时,便将其
放入摇车,并称之为“升摇车”。
(5)周岁晬盘
周岁晬盘亦称“抓周”,即在婴儿一周岁时,在盘中放各种物品让其去
抓,以其所抓之物,测其未来志趣。此俗南北朝时汉族已有。满族先世与汉
族长期交往,亦久习此俗。《吉林通志》载满洲旧俗:“周晬列笔墨玩具于
前,令儿随意抓取,以观志向”。据《国朝宫史续编》记载,清宫皇子周岁
晬盘有其贯例,“用玉陈设二事、玉扇坠二枚、金匙一件、银盒一盒、犀钟
一棒、犀棒一双、弧一张、矢一拔、文房一份、晬盘一具、果筵一席。由宫
殿监奏交内务府预备。公主、皇孙、皇孙女晬盘同。惟公主、皇孙女不设弧
矢。”其实周岁婴儿年尚幼小,晬盘之时只是随意乱抓,根本谈不上什么志
向。即使贵为皇子也不例外。据记载,同治帝周岁晬盘时“先抓书,次抓弧
矢,后抓笔”,众人以为日后必成大器。但从他后来的文治武功看,实在是
糟糕得很,远逊其祖先。
2.命名
由于满人长期生活在固定的血缘集团和地缘组织中,各人的姓氏不言而
喻,因此形成了人们之间称名不称姓的风俗。与此相应,满族在为孩子命名
时通常也是只起名字而不提姓氏。
满族民间新生儿的命名一般是在孩子满月之后。最初起名方式比较简
单、质朴,如以长辈的年龄为名,以禽兽为名,以出生季节或时辰为名,以
长幼顺序为名,等等,没有一定的规则。清政权建立之初保留着上述习俗,
如清太祖努尔哈赤意为野猪皮;其子褚英、代善、莽古尔泰、皇太极、阿济
格、多尔衮、多铎等,名字也是随意而起的。
满族入关后,由于受汉族文化,特别是传统帝王世系的影响,至康熙时
皇家宗室的命名方式有了很大的变化。
(1)定字
康熙帝在给自己的子孙命名时首先采用了汉族久已惯用的以某一字来统一某一辈份的方法,并均以两字为名。其儿子辈,第一字均为“允”,第二字均以“礻”为偏房,如允礽、允禛(后为雍正帝,为避讳改名“胤祯”)、允祚、允禩、允祥、允禵、允礼等;孙子辈,第一字均为“弘”,第二字均以“日”为偏旁,如弘晖、弘历(曆)(后为乾隆帝)、弘昼、弘旿等;曾孙辈,第一字均为“永”,第二字均以“玉”为偏旁,如永琏、永琮、永璇、永瑆、永璐、永琰(后为嘉庆帝,改名“颙琰”)、永璘等。
命名方式由随意而变得有章法;名字含意也由朴实而变得精美。这一由皇帝钦定字样的命名方式被清代后来的各朝所遵循,成为定制。
继“永”字之后,乾隆、道光、咸丰三帝又先后拟定了“绵”、“奕”、“载”、“溥”、“毓”、“恒”、“启”、“焘”、“闓”、“增”、“祺”十一字及其后一字的偏旁,供后代子孙命名之用。
(2)避讳
定字的同时还仿汉族惯例建立了避讳制度。其原则是凡皇族宗室中同名
者,位卑辈小者更改。皇帝一族地位最尊,辈份也最大,上述钦定命名用字
及偏旁,非皇帝子孙不得使用。近支宗室即皇帝之侄、侄孙等的命名,第一
字须与皇帝子孙相同,第二字的偏旁则除钦赐外必须回避。如乾隆十一年
(1746年),乾隆帝见宗室中有名永琮者,与其七子名字相同,便下喻旨:
“著将外间永琮改名永常。……嗣后外间起名,不得复用内廷拟定字样”(《大
清会典事例》卷一“命名”,下同)。
但为了将近支宗室与远支宗室加以区别,皇帝又特为近支宗室子孙命名
的第二字指定了专用偏旁,以示优宠。如乾隆帝在为其曾孙辈拟定了“奕”
字和“言”字偏旁的同时,也为其曾侄孙辈的第二字拟字了“糸”字偏旁。
对此,远支宗室不得使用,而近支宗室则不得不用。违反者均要受到严厉处
分。
从嘉庆时起,又规定皇帝亲兄弟的子孙全部由皇帝钦定赐名,更加强化
了这一命名制度。如嘉庆十一年(1806年),嘉庆帝根据奏报得知多罗茶郡
王绵亿,私自为其长子、次子命名奕铭、奕鑅,且后一字未用乾隆帝所定的
“糸”字偏旁,于是龙颜大怒,下旨:“……查照嘉庆六年谕旨,(近支宗
室子孙应)恭候钦定赐名。……奕字辈命名,下一字用‘糸’字偏旁系皇考
高宗纯皇帝钦定,绵亿理应恪守。乃私用‘金’字偏旁为伊两子取名,不似
近派宗支,自同疏远,是何居心?伊既以疏远自待,朕亦不以亲侄待伊,亲
近差使不便交伊管领。绵亿著退出乾清门,并革去领侍卫内大臣、管围大
臣,……令其在外廷当差,以示愧励。又奉旨,奕铭著改名为奕绘,奕鑅著
改名奕■。”此外,绵亿“著交宗人府查议”,受其牵连,“仪亲王(永璇)、
成亲王(永璇)、定亲王绵恩、贝勒永瑆、贝子永硕,均著交部议处。”
(3)坚持满俗
虽然清皇室为树立自己的正统地位,在命名方式上吸收了汉族的某些惯
例,但与此同时,作为少数民族,为了维护本民族的内部团结、加强凝聚力
并进而巩固其统治,它又必须保持其民族特点。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上:
一是名字禁止单写。满文为拚音文字,书写时字母相连,与单个汉字并
不相同。乾隆以前,除少数皇室近宗可以汉文命名外,其它宗亲均以满文命
名和书写。乾隆时期,受汉族文字影响,宗室中流行摹仿汉字写法,将名字
的满文拼音分段书写的方式。对此,乾隆帝甚为不满,于二十五年(1760年)
特下旨:“谕令,满洲等名字理宜连写,毋得单字缮写。……复将此通谕八
旗、各省,嗣后满洲等名字俱行连写,如有复行单写者治罪。”但当时单写
的方式已经流行,绝对禁止也有困难。于是采取变通的方法,又曰:“至宗
室等名字单写者多,然近派宗室名字尚可单写,远派宗室亦不可如此单写。
此亦是分别尊卑之一道。”因此,除皇族近宗外,其它满文名字一律不准单
写。
二是禁止用三字命名。汉族命名与姓合称,多为三字,如王某某、李某某等,满族则有只称名不称姓之俗,加之康熙时皇室宗族以汉字命名均只用二字,于是若用汉字命名只准用二字就成为清宗室的惯例。
但自乾隆朝起,宗室中不断有人仿照汉人姓名相连的方法,以三个汉字为子孙命名。这种做法均被统治者视作一种忘本的违制行为而遭到惩罚。
如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御旨:“昨吏部带领引见之满吉善系满保之子。其名满吉善者,竟以满为姓矣。朕将满吉善之名改为吉善。吉善乃系觉罗,甚属尊贵。吉善竟不以觉罗为尊,以满为姓,照依汉人起名,是何道理?……恐尚有似此等者,著交宗人府王公等查明,俱行更改,将此严禁,嗣后不可如此。”
又如嘉庆“十九年(1814年)谕:……英智之子名清永泰。向来满洲命名,除清(满)语不计字数外,若用汉文,止(只)准用二字,不准用三字。今清永泰之名凡与汉人姓名相连者无异,殊乖定制。本年间曾降旨将侍卫和珅保之名改为和保,饬谕管理宗人府王公。伊等此次漫不经心,折奏总不看视,所有管理宗人府之王、贝子、公等,著各罚职任俸三个月;其族长、学长等俱罚俸六个月。清永泰之名即改为永泰。”
严厉的惩处与皇族的骄傲使清代亦满亦汉的命名制度得以长期保存。即使在清末民初随着清政权的衰亡,满族人纷纷改用汉族姓名的情况下,仍有一部分清宗室成员,尤其是皇族近宗们依然保持着自己的命名特点。直至新中国建立以后,他们才完全依照汉俗命名。
(三)清代民间成年礼俗
成年礼是一种古老的习俗。在古代部落社会中,成年的标志是通过一系
列艰难困苦的考验后完成的。它是死亡和再生的象征,象征着一个未成熟孩
子的死去,一个成熟的、强有力的成人的再生。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成年礼中的种种考验渐渐消失,有些仅存一些
象征表现。这便是清代成年礼俗的现状。
1.各异的男子成年礼
男子成年礼比之女子成年礼要隆重、盛大得多,同时,经过成年礼后的
成年男子,其所享受的社会权利,在家族中的地位,以及责任、义务也要比
女子大且高。在这一点上是成正比的。当然,这与中国的封建家族制度、道
德伦常观不无关系。
(1)汉族加冠礼
这是古代汉族男子成年礼俗。流行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加冠日到了清代
又有了新的变化,清中期以后,多移至娶妇前夕。有钱的豪门大户多在娶妇
前3日举行加冠礼;贫户则在娶妇前1日举行。在行加冠礼时,尊长要为加
冠者起字、号,书悬于壁,亲友醵金来贺。加冠主家要于是日宴请宾客。与
前代不同的是,清代加冠不行自古流传的“三加”(即先加淄布冠,次加皮
弁,再加爵弁)之礼。只有在行完加冠礼的男子成年人才能用字、号。徽州
男子加冠后,有权进入本族祠堂。
(2)高山族成年礼
高山族成年礼俗与古老的考验型成年礼俗无太大的区别。高山族阿美人
中的男性少年,在行成年礼之前,必须搬到部落会所去住,并接受成年礼前
的严格训练和考验。这些训练和考验包括:禁止与妇女交谈;禁止饮水、沐
浴;禁止吃鱼、油脂和肉类;一天只能吃一餐饭;加紧练习歌舞、跑步和成
年礼仪,若动作无精打采或不正确,则要遭受鞭打重罚。这种成年礼仪,在
台湾北部高山族地区每7年举行一次,在中部和南部均3年举行一次。一般
是在祭灵日开始举行,当晚,少年们穿好亲友赠给的跳舞衣饰到会所广场集
合。酋长为他们祷告,求神保佑他们健康、幸福,并告诫他们要服从祖规,
尽心做好每件事。3日为跑步比赛,优胜者可成为这一批集体加入成年组织,
并获得最低年龄级的级长。7日由参加成年礼者为老人捕鱼吃。之后,当夜
拆除首级棚上的旧草,盖以新草,以示他们已成为成年人,享有成年男子在
部落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3)基诺族成年礼
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基诺族男子成年礼多在16岁举行。行
礼前不让受礼者知道。到时候,突然仪式性地搜捕受礼者并令其行成年礼。
仪式由长者“卓巴”主持。杀牛祭祖后,由全村人分食;其中的两份脊肉用
芭蕉叶包好后,由受礼者捧回家与家人共食,意思是表示这为祖先所赐,还
表示受礼者已被正式纳为村社成员。长老咏唱史诗,叙述本民族创世历史,
向该青年授予历史、传统道德、习惯法规等知识。其父授他一套农具和成年
衣物。其成年上衣的背部绣有“太阳花徽”、包头为缠丈余长的黑布包头,
佩戴的饰物为小筒帕。行罢成年礼,便享有成年男子的权利,能参加村社内
的一切集体活动,允许恋爱结婚。
(4)瑶族度戒
度戒是瑶族男子成年礼,流行于广西、广东、湖南、云南等瑶族居住的
地区。可以单独一人进行,也可以几个人联合进行。时间为15—30岁间。
度戒亦有古俗中考验的经历,在仪式前一个月,参加度戒的“师男”就要单
独居住,每日洗澡,吃素食,以接受种种考验。在举行仪式的那一日,6—
11名师公被请至“师男”家作法事,经过请神、安名(给师男取法名)、喊
村、路祭、挂灯、睡阴床(“师男”会见盘王和已故亲人)、赤足上刀梯、
踩火砖、翻高台等,才算通过成年关,正式成为成年男子,并享有结婚成家
的权利,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进一步接受道公或师公传授法术的权利。
(5)羌族冠礼
四川阿坝地区的羌族,自古实行成年礼,清代仍盛行。每年夏历八月,
凡年龄16岁—18岁的男少年,其家人都要根据他的生长发育情况和实际劳
动能力确定他是否可以行成年冠礼。若可行冠礼,则请端公到家里做法事,
驱逐不祥;到十月或十二月间,择吉日举行成年冠礼的仪式。届时,亲友围
火而坐,一位端公手执杉杆,杆顶挂着纸制始祖像,冠礼人身着新冠衣,面
对始祖像跪下,端公亦跪下;另一位端公手持白色公羊羊毛线并系五色布
条,(象征始祖对冠礼人的赠品)将其系在冠礼人的颈上。然后,冠礼人和
端公们都跪着向始祖祷祝,求始祖保佑、庇荫,与天地同老,日月同生,福
寿康宁。
(6)畲族成丁礼
福建部分地区居住的畲族,其成丁礼一般定在16岁举行。届时,要请巫师祭祖、度身,并取法名,然后将法名与祭祀日期写在一红布条上,扎于祖杖,以示始祖接受,并承认了这位新成年男子。仪式之后,要设宴款待亲友。
2.各异的女子成年礼
比之男子成年礼,女子成年礼显然简单了许多。女子成年无须经过难以忍受的考验,或有意识的艰辛折磨去锻炼自己的心理承受能力,汉族的女子成年礼只须改变一下发式,将头发盘成发髻,用簪子插住,以示成年,到了可以出嫁的年龄。少数民族的女子成年礼虽然较汉族复杂些,但追求表面化的象征体现是共同的特点。
(1)纳西族穿裙礼
云南宁蒗县境内居住的纳西族,女子至13岁便要行成年礼,当地称为
“穿裙子礼”。传说,古时候天神向所有生物赐寿,人只得了13岁,而狗
却得了60岁。后来人与狗换寿,13岁便成为人之成年的标志,必须行礼以
示纪念。每年除夕之夜,凡年满13岁的女孩都要聚集在一起,歌舞、饮酒、
喝茶,相贺成年。第二天,也就是大年初一清晨,凡有满13岁女孩的家里
都要为其女举行换裙子礼。仪式由母亲主持。女孩立于正房西侧的“女柱”
旁,脚踩一包粮食袋和猪膘,左手拿着麻纱、麻布,右手拿着首饰,以示女
孩成年后勤劳能干,生活富足。之后,母亲将女孩的长褂脱去,换上短衣和
百褶长裙,束腰饰头,肩披羊皮披肩。换装后,由达巴(巫师)为其祝祭祖
神和锅庄神,并将一根羊毛绳拴在她的颈部,以祝其长寿。以后,将狗唤进
室内,受礼者拿一团饭和一块猪膘肉恭敬地喂它、以示谢意。在仪式过程中,
受礼女子还要和家中长者对唱成年礼歌《玛达达》。受礼者的歌词主要表达
对童幼生活的怀念和长者养育之情的感恩;长者的歌词主要是祝愿成年女子
聪明能干,体健貌美。仪式之后,便可结交阿注。
(2)土族戴天头礼
居住在青海地区的土族的女子成年礼也是以改发式来完成的。女孩到15
岁左右,其父母便要为她举行成年礼。仪式在夏历除夕夜举行,由受礼者的
母亲主持。其母将女孩的少女发型改为成人发型,将少女衣服改为成人衣
服,然后跪拜祷祝,仪式到此结束。从此,受礼者正式加入成年妇女行列,
与天结为婚姻。尔后择吉日举行“改发”宴席,款待亲友、四邻,以示得到
社会公认。成年女子享有自由选择对象的权利,长居母亲家里,生养子女,
过自由的性生活均不受任何限制。
(3)藏族戴巴珠礼
藏族女孩在13岁至14岁时,要择吉日举行成年礼。届时,将象征成年
女子的头饰“巴珠”戴在女孩的头上,以示女孩进入成年。“巴珠”呈三角
形框架,系于头顶,发辫系于其上,辫梢系于三角架两端,三角架上部还有
一方形物,与三角架两端相联结,上系类似白哈达的丝织品,架边饰以珍珠、
玛瑙。受礼者行完成年礼后,亲朋好友竞相送礼致贺。(4)彝族换裙礼
四川凉山彝族地区,女孩到了15岁,其父母便要考虑为她举行成年礼。
仪式只能在15岁、17岁或19岁这三个单岁年举行。成年标志就是脱去童年
裙,换上成年裙。换裙仪式之前,父母要为女儿准备好花边、黑色哈帕、新
裙、颜色各异的珠子和领上的银牌等。然后择吉日举行换裙礼。仪式期间,
不许男子在场,只准妇女向换裙者逗笑、祝愿。受礼者由妇女为其梳成年头
饰、戴哈帕、换百褶裙。仪式结束后,男子方可入内。
(四)清代宫廷皇帝继位与宗室册封
被立为储君进而登极称帝是每一个皇子皇孙的最大愿望,也是他们成长
的极致。但是,“国无二主”,称孤道寡的皇帝最终只能有一个。为与家人
共享富贵,于是对那些没能登极的皇子(女)、皇孙(女)们就有了封爵的
制度。这是历代王朝的传统。但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处于特定的历史环
境,清代的做法有其独特之处。
1.秘密立储
清初,由于战争频仍,典章未备,没有建立立储制度。努尔哈赤的继承人皇太极和皇太极的继承人福临(顺治),都是在前任皇帝死后经过激烈的内部争夺才取得帝位的。
福临的继承人玄烨(康熙)则是在先帝驾崩前才匆匆决定的。康熙帝鉴于前朝皇帝死后权力争夺的惨痛教训,同时为避免诸皇子对帝位的觊觎和纷争,决定遵循以前历代王朝公开建储方法,预先册立皇太子。
康熙十四年(1675年),根据传统的立嫡立长的原则,皇子允礽被册封为皇太子。然而这次立储最终遭到了失败。一方面,允礽被立为太子后便骄纵恣行,结党干政,与康熙帝发生了权力冲突;另一方面,太子的地位遭到诸皇子的妒恨,他们纷纷进馋陷害太子,也增加了康熙帝对太子的疑忌。因此太子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被废,翌年复位,五十一年(1712年)再次被废,并被永远禁锢在咸安宫中。此后康熙帝再未立储。直至临终前,他才在病榻上宣布皇四子胤祯作为皇位继承人,终于又走上了其父福临(顺治)的老路。
目睹了康熙立废太子和诸皇子夺储斗争的胤祯,深知建储一事如不妥善解决,清朝政权将永无宁日。因此,他在登极不久的雍正元年(1723年)便创建了秘密立储制度。其方法是:由皇帝宣布皇太子人选已定,但不公开其名,只将其名写于密诏;密诏一式两份,一带在身边,一封存在建储匣内,置于乾清宫正间宝座上方的“正大光明”匾后;皇帝死后,顾命大臣会同廷臣核看两份密诏,并拥戴密诏内所写皇子为帝。这种立储方式,既可避免皇帝生前与太子的权力之争,又可保护太子不被其他皇子所陷害,有利于皇族内部的安定团结,在中国封建帝王继承史上也是一项新的创造,所以,被清宫奉为“建储家法”。
乾隆、嘉庆、道光三帝因循其则,但咸丰帝死时其独子尚幼,故仍采取“临终托孤”的方法;同治(载淳)、光绪(载湉)二帝均无子嗣,无储可建;宣统帝(溥仪)未及亲政清朝就覆灭了,因此,自咸丰时起,秘密立储制度就名存实亡了。
2.登极典礼
皇帝登极、君临天下,在封建时代被认为是改朝换代、有如天翻地覆的大事。因此宫中典礼最隆重的莫过于登极典礼。换句话说,登极典礼也是封建社会中个人所能享受的最高礼仪。
有清一代,皇帝12人,共举行过登极典礼14次。其中皇太极2次(继努尔哈赤大金国汗(帝)位1次;改国号大清、称帝1次),福临2次(在盛京继帝位1次;定鼎北京,改元顺治1次),其他皇帝每人1次。在这些典礼中,努尔哈赤自立为帝(汗)的“奠基之典”、乾隆帝亲自传位于嘉庆帝的“授受大典”和前述皇太极的“开国大典”、福临的“定鼎之典”比较特殊,纯为欢庆之典;其余十次则较为普通,均是前代皇帝新死,嗣皇帝在丧期中举行的。在清代,这种权力接替的仪式与前代皇帝的死亡时间间隔较短。努尔哈赤死后20天皇太极便继承了汗(帝)位。后来同样情况的9位嗣皇帝中,除道光帝的登极典礼距嘉庆帝死亡日为32天外,其余8位大抵不超过20天。如顺治帝15天,康熙帝12天,乾隆帝10天……。最短的是雍正,仅7天。这固然可归结为“国不可一日无主”,但也绝不乏既定则安的急切心态和“夜长梦多”的忧虑。
满族入关前的登极典礼仪式比较简单,仅略具规模而已。其真正完备是
在康熙、雍正时期,尔后各朝沿用其典礼。仪式大致如下:
典礼当天清晨,禁卫军严守宫城各门。宫中太和、中和、保和三大殿及
午门内外处处结彩,装饰一新。銮仪卫自太和殿前至天安门外御道两旁陈设
皇帝法驾卤簿仪仗:太和殿前陈设有金制提炉、香盒、盥盆、水瓶、唾壶、
包金交椅、拂尘、静鞭等;殿前广场两侧树立各种旙、麾、旌、旗、繖、扇
及兵器;太和门、午门至天安门路旁分置玉辇、金辇、礼舆、步舆、金辂、
玉辂、象辂、革辂、木辂、宝象及鼓乐,大小仪仗用具共计560余件。内阁
会同礼部等官在太和殿宝座正南方设放置宝玺的宝案;于殿内东间设放置群
臣贺表的表案及放置诏书的诏案;殿内西间设放置笔砚的笔砚案;殿外丹陛
正中又设一黄案。午门外设导迎乐队和抬诏书的龙亭、抬香炉的香亭;太和
门内东西檐下设丹陛大乐乐队,乐器有大鼓、方响、云锣、杖鼓、拍板、箫、
管、笛、笙等22种,供百官行礼时演奏;太和殿东西檐下设中和韶乐乐队,
有按古制以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八种材料制成的编钟、鎛钟、
编磬、特磬、琴、瑟、排箫、箫笛、箎笙、堹、建鼓、搏拊、祝、敔、16种
乐器60余件,及歌生4人,供皇帝升座和降座时演奏。各执事官及文武百
官在太和殿前及广场上按品级、位次肃立。
一切准备就绪,钦天监官报吉时届,礼部尚书奏请嗣皇帝即位。嗣皇帝
先至前帝神位前祗告即将受命,行三跪九叩礼。然后更换皇帝礼服,至太后
宫行三跪九叩礼,礼毕,在大臣、豹尾班、侍卫等的前引后扈下,乘金舆至
保和殿,降舆后先在中和殿升座,受各级执事官三跪九叩礼。礼毕,执事官
各就各位。礼部尚书再奏请皇帝即位,皇帝在侍卫扈从下入太和殿升宝座即
位。届时,奏中和韶乐(如在丧期则乐设而不奏),午门上鸣钟鼓。乐罢,
殿前阶下静鞭三鸣,皇帝受百官朝贺礼。群臣在鸣赞官口令下向皇帝行三跪
九叩礼,其间奏丹陛大乐(丧期设而不奏)。礼毕,群臣向皇帝进献并宣读
庆贺表文(丧期进而不宣)。最后行诏告礼。皇帝诏书由内阁学士用宝(盖
印)后,再由大学士捧出,交礼部尚书捧至阶下,由礼部司官放入云盘,随
擎执黄盖的銮仪卫自中道出太和门。静鞭再鸣,皇帝还宫。文武百官分别从
太和门两侧的昭德门、贞度门随诏书出午门。诏书用龙亭抬至天安门城楼上
颁布,内容多为新皇登极、秉承天地、绍继祖烈、励精图治、人神共仰、山
呼海宴一类的套话。同时还要宣布改元和大赦。诏告礼毕,则大宴群臣,举
国同庆(丧期则免)。
如此隆重、庄严的典礼,无非是向世人显示皇帝的至尊无上与赫赫权威
罢了。
3.宗室封爵
与历代王朝一样,清代依与皇族血缘关系的远近亲疏对宗室子女进行封
爵。
(1)男性爵位
清代男性宗室爵位共有14个等级:
一、和硕亲王。简称亲王。为诸爵位中的等级最高者。册封对象为与皇
帝血缘关系最亲近的皇叔伯、皇昆弟、皇子孙等功勋卓著者。顺治时,宠妃
董鄂妃曾生一子,三月而亡,因母宠子贵被追封为亲王,属特例。亲王爵号
前均冠以美称,如庄亲王、礼亲王、睿亲王、豫亲王、肃亲王、郑亲王等。
上述六亲王为清初因功而封,其嫡长子(即福晋所生之子)可“世袭罔替”,
永不降封,俗称“铁帽子王”。
二、世子。第二等爵,位在亲王之下,郡王之上。亲王嫡长子奉特恩封
为世子。
三、多罗郡王。简称郡王。第三等爵,册封对象与亲王同。爵号前亦冠
以美称,如恂勤郡王、庆郡王等。其中顺承郡王、克勤郡王与前述六亲王同
为世袭罔替的“铁帽子王”。
四、长子。第四等爵。郡王嫡长子奉特恩封长子。
五、多罗贝勒。简称贝勒。第五等爵,多用作皇族近支初封爵位。
六、固山贝子。简称贝子。第六等爵。贝勒嫡长子降等封贝子,亦多用
作皇族近支初封爵位。
七、奉恩镇国公。第七等爵。贝子嫡长子降等封奉恩镇国公。
八、奉恩辅国公。第八等爵。奉恩镇国公嫡长子降等封奉恩辅国公。奉
恩辅国公嫡长子袭封奉恩辅国公。
九、不入八分镇国公。第九等爵。凡宗室特恩封公、亲王庶子封公、世
子嫡子封公及有过降为公的镇国公均为不入八分镇国公。按:清初设八贝勒
共议国政制度,八贝勒各领一旗,分别设官,赏赐平等,称为“八分”。后
订宗室爵位14等,自奉恩辅国公以上入八分,其下则不入。入八分者可随
王、贝勒等入朝列班;不入者只在各旗内行走。
十、不入八分辅国公。第十等爵。封爵情况与不入八分镇国公略同。又,
不入八公镇国公嫡子降封不入八分辅国公。
十一、镇国将军。第十一等爵。又分三等:长子嫡子降封一等镇国将军,
世子、郡王庶子考授一等镇国将军;亲王庶子、长子、贝子庶子考授二等镇
国将军;世子、郡子、贝子庶子考授三等镇国将军,不入八分辅国公嫡子降
封三等镇国将军。
十二、辅国将军。第十二等爵。亦分三等:长子、贝子、镇国公庶子考
授一等辅国将军;贝子、辅国公庶子考授二等辅国将军;各等镇国将军嫡子
降封三等辅国将军,亲王妾子、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及各等镇国将军庶
子考授三等辅国将军。
十三、奉国将军。第十三等爵。又分三等:辅国公庶子考授一等奉国将
军;各等辅国将军嫡子降封二等奉国将军;世子及各等辅国将军庶子考授三
等奉国将军。
十四、奉恩将军。第十四等爵。长子、贝勒、贝子妾子考授奉恩将军;
奉恩将军嫡子一人承袭爵位,其余诸子为无爵位的闲散宗室。
(2)女性爵位
清代女性宗室爵位分七等:
一、固伦公主。皇帝嫡女(皇后所出)封固伦公主,位同亲王。
二、和硕公主。皇帝庶女(嫔妃所出)封和硕公主,位同郡王。
三、郡主。亲王嫡女封郡主,位同郡王福晋。
四、县主。郡王嫡女封县主,位同贝勒夫人。
五、郡君。亲王庶女及贝勒嫡女封郡君,位同贝子夫人。
六、县君。郡王庶女及贝子嫡女封县郡,位同镇国公夫人。
七、乡君。贝子庶女及奉恩镇国公、辅国公嫡女封乡君,位同镇国将军夫人。
清制,男性宗室爵位一般各由嫡子一人承袭,余子则降一等封爵。世袭爵位,除“世袭罔替”者外,均限定世数,至期则或降或免。女性宗室爵位,嫡者降一等封,庶者降二等封,均不得世袭。
所有男女宗室爵位均有与之相应的俸禄和礼遇。爵高位显者礼隆而禄厚;级低等下者礼轻而禄薄。但这仅是相对而言。作为皇帝一族,即使是没有爵位的闲散宗室,在生活与政治上也享受着他人难以企及的优越条件。如贝子庶女给五品俸;奉恩镇国公和辅国公庶女给六品俸。
(五)清代民间做寿风俗
为老人做寿,古已有之。明清之季,特别是清代,乃是做寿风发展的鼎
盛期。就做寿的规模,做寿的频繁程度,做寿的普及性,贺礼的档次、价值、
形式的多样化,都已经大大超过了之前的任何朝代。
做寿之风之所以能够愈刮愈烈,愈搞愈奢,根本原因在于人们对死亡的
本(蟹)能恐惧,和对生活的本(蟹)能追求。当社会生产力向前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
得以进一步改善,生活内容得到进一步丰富的时候,人们对生的恋求和对死
的恐惧都会不同程度的增强。当然,为了战胜这种恐惧,亦为了在精神上达
到延长寿命的目的,人们在信仰神灵的前提下,采取种种补救措施,以祈寿,
长生不死。祈寿还有一个目的是“度关”、“禳灾”。民间相传,50岁、55
岁、66岁、73岁、84岁为关口,是死神引领的岁数。民间流传着这样的俗
语:“人活五十五,阎王数一数”;“六十六,乱刀斩”;“七十三,八十
四,阎王不叫自来投”,等等。正因为这些寿数是生死之坎,故民间于此寿
日做寿也异常隆重,有的地方还要大办三天。
1.奢繁的寿礼
清代,做寿已成风气。普通人家因经济实力较弱,故做寿也较简单。通
常是在家中设一寿堂;晚辈向长辈送些寿礼,至于亲友送礼的多少则取决于
该长辈的知名度、威望和家中的经济实力;送罢礼,晚辈和来客要向寿者拜
寿;最后,吃一碗寿面了事。
就贺礼而言,一般人家通常送寿桃、寿联、寿幛、寿面,等等;而豪门
大户的寿诞,所送贺礼不仅名目繁多,而且十分贵重。《红楼梦》描叙贾母
80大寿送礼情景时有这样一段文字:“自七月上旬,送寿礼者便络绎不绝。
礼部奉旨:钦赐金玉如意一柄,彩缎四端,金玉杯四个,帑银五百两。元春
又命太监送出金寿星一尊,沉香拐一只,伽南珠一串,福寿香一盒,金锭一
对,银锭四对,彩缎十二匹,玉杯四只。余者自亲王驸马以及大小文武官员
之家凡所来往者,莫不有礼,不能胜记。堂屋内设下大桌案,铺了红毡,将
凡所有精细之物都摆上,请贾母过目。”
就做寿规模来看,比之明季更胜一筹,特别是做大寿,如60岁和80岁
生日庆贺礼,其规模十分隆重。豪门大户要设寿堂,燃寿烛,结寿彩;寿星
要着寿衣,坐于中堂,接受亲友、晚辈的祝贺和叩拜。《红楼梦》中贾母80
寿辰寿期长达8天之久,8日间宁国、荣国二府一直“悬灯结彩,屏开鸾凤,
褥设芙蓉;笙箫鼓乐之音,通衢越巷”,足见其规模之大。《上海研究资料》
一书中记载了同治年间上海知县叶廷青为母亲做寿的情况:寿日前两天,衙
门内便已很热闹,大堂、二堂、花厅、签押、房账等处张挂灯彩,晚上请知
宾;寿日前一天为预祝;寿日那一天为正寿;26日为谢客;27日结束。正
寿筵席分上下两等96桌,其客轿随役、厨夫、茶夫等勤杂人员吃面共2050
碗,仅吃一项花费大洋1088块,钱411千815文。
就做寿的内容来看,还增加了创造喜庆氛围的演戏内容。这一风习在官
宦人家、盈实富户中比较流行。剧目包括:《瑶池会八仙庆寿》、《祝圣寿
金母献桃》、《众天仙庆寿长生会》、《贺升平群仙庆寿》等等。
冥寿,说白了就是给死人过生日,祝寿。清翟灏《通俗编•仪节•阴寿》
引姚旅《露书》:“南州宗室谓亲死日为暗忌,生日为明忌,宗中极重明忌。
亲死者遇日生日,如五十、六十之类,犹追寿焉。族人具礼谒贺,一如存日。”
2.隆重的冥寿
做冥寿时,其子孙都必须穿着彩服,要设寿堂,宗族、亲友要送纸扎锭,
登堂拜祝。有的地方还要演戏娱宾。在江浙一带,做冥寿分在家做和在寺院
做两种。在家做的冥寿,其仪式如同阳寿。除送糕桃烛面外,须加纸元宝10
副,糖茶2杯,而不送鞋袜。送红轴者,上书“仙乡不老,佛国长青”字样,
亦有单写一“庆”字者,家中不拜忏,席用荤菜、素菜均可。在寺院做的冥
寿,必拜忏,做水陆道场,或1日、3日、7日不等,以圆满之日为正日。
最隆重的为拜水陆道场,由49个和尚,拜忏七七四十九天。事毕,追荐者
的牌位,可放在寺院中的根本堂,以承受香火。
如此大兴冥寿之风,不仅是祖先崇拜宗教意识的反映,也是中国孝道的
反映,同时,更是民间信奉的灵魂不死观的十足反映。
2.少数民族民间组织
(1)侗族“款”组织
“款”是侗族社会自发形成的民间组织,流行于湖南、广西、贵州等侗
族毗邻地区。它是以村寨为基本单位而建立。若几个村寨“款”联为一体则
称“小款”;若几个小款联合起来则称“大款”。“款”有款首(即首领),
负责调解、处理重大纠纷。侗族“款”组织立有详细、严密的款条或款约若
干,有《六阴六阳》(即六条重罪和六条轻罪),相当于现今的刑法;有各
种各样劝善规恶,排忧解难,调解纠纷的“理款”,相当于现今的民法。这
些款约的建立,是为了保护人身安全和家庭财产所有权以及婚姻的合法权
益。在侗族地区,任何违反款约者,都由小款的款首负责处理;若不服,可
上诉至大款款首,由大款款首最终裁决。
当外敌侵犯侗寨时,各款便联合起来,相互支援、共同御敌。人们首先
将敌情报告专管军务的“款首”。款首立刻派人侦察敌情,同时派“传令人”
带着鸡毛、辣椒,分头到本款所属各寨通知,令各寨头人做好御敌准备。在
这里,辣椒表示有敌情,鸡毛表示迅速准备。此外,款首还要派人带同样的
辣椒和鸡毛,到相邻的其它各款报信,请求支援。
在此同时,临危的侗寨内,款首和头人立即召集族长会议,讨论如何抗
敌保寨。在取得一致意见后,立刻到鼓楼击鼓聚众,召集全寨人到鼓楼坪开
会,并重申过去所定立的款约:“(一)各寨头人,各族族长,管好本寨本
族,团勇壮丁同心,男女老少协力。倘若匪徒入境,上下邻村,合团鸣锣竖
旗,各执兵器,奋勇杀贼。如有退缩不前者,与贼同罪。(二)如有不安分
守己之人,勾生吃熟,勾匪入寨,抢劫良民,当众处死,以绝祸根,房屋田
产等项没收归众,余下父母、妻儿一律赶出不贷。”出击前,各族族长要率
本族壮丁在本族祠堂内向祖先宣誓祈祷,喝鸡血酒,以表杀敌决心。款首要
派人手持“飞牌”(用鸡毛、辣椒、火炭放在信中)迅速传递给本款各寨和
友邻各款,以示敌人来了,火速出兵之意。当打败贼寇后,各寨男女老少集
中于鼓楼坪前,欢庆胜利。
(2)裕固族大头目
大头目是甘肃南部裕固族所有部落的总首领。清廷曾封大头目为“七族
黄番总管”。大头目有权召集和主持各部落头目会议,批准和处理各部落的
大事,后权力和管辖范围逐渐缩小,仅限于大头目家(家即部落)、东八个
家、杨哥家、罗儿家、四个马家和曼台部落。其它各部落的实权则掌握在亚
拉格部落头目手中。裕固族大头目是世袭的,他与各头目之间存在着一种隶
属关系,保持着民间政治组织的形式。各部落头目在部落内有裁判诉讼,打、
罚、施刑和处理一切事务的权力。
(3)瑶族石牌制组织
广西大瑶山地区的石牌制组织有着严格的组织制度。由公众推举村寨中
见多识广、能说会道、办事公正、肯为他人出力的人充任“石牌头人”。其
任职长短,取决于他在办事中享有的威信程度。大小石牌组织的头人,彼此
间没有必然的统属关系,但遇小石牌头不能解决的问题,可诸大石牌头人前
来帮助。石牌律是石牌制组织以村寨为单位订立的民间规约。大多刻在石牌
之上,形同法律。内容包括:保护农、林、副业生产;确立山主、山丁之间
的权利义务;维护婚姻生活,反对婚外性关系;戒偷盗,不许通匪窝赃;保
护正当的行商小贩;发生争端要请老人讲理,不得任意打骂捆人;不许“勾
生吃熟”,如遇匪盗要报石牌,共同追捕;保护坟墓等等。若石牌头人办事
不公,群众则不会再请,自动失去地位;行为恶劣者,还会被人杀害。所有
参加石牌制组织的人必须遵守石牌律,违反者按律惩罚。
3.女子民间组织
(1)乞巧会
清初,在陕西华县一带始立民间会社组织——乞巧会。这一组织由未出
嫁的姑娘自愿集资建立。该组织利用会费放债收取利息以办会。组织内设有
会首,会务工作由会员轮流承担。每年夏历七月七日,用谷草扎成七仙女,
供献果品,掐豌豆芽,在清水中投影乞巧。
(2)金兰会
据《广州府志》卷十五记载,在广东顺德、南海一带,“女子多有结金兰会,相为依恋,不肯适人。强之则归宁,久羁不复归其夫家。”这种组织在广州也有。金兰会的会员不嫁人,纵使被迫嫁夫,到夫家也只暂住几日,并且不与丈夫同居,严设防线,以保处女洁身;有的嫁到夫家后,装神弄鬼,将丈夫置于死地。金兰会的会员,人们称之为“自梳女”,即终身不嫁人者,或只“下嫁不落家”者。
该组织虽无严格的章程和严密的组织制度,但入会会员均不能背约。如若有谁背约的话,将遭到众姐妹的殴打、辱骂。
“自梳女”为了维护她们的权益,终生住在娘家,但是按照当地族规,身老病危时是不能在娘家过世的,以免给娘家带来晦气。因此,当她们病魔缠身时,必须搬到自梳女们自愿结合、集体建造的“姑婆屋”去居住。同时为自己想出个“下嫁不落家”的办法,给男方一笔钱财,结为名义夫妻,并且男方可再娶妻纳妾,过夫妻生活。直至自梳女病危时,方抬至名义夫君家中寿终正寝。男方家的子女要按传统习俗行孝事,每年春秋二祭。
4.神判
这是民间执法者采取的一种最有说服力的审判方式。在青海河湟地区,
神判方式为捞油锅,是借助于神明裁判洗雪诬陷的一种特殊举措。届时,在
寺庙或古刹的神佛前,支起油锅,将油烧开后,投入铜钱两枚,诬陷者和被
诬陷者同到油锅前,各自先向神明祷告:被诬陷者手肢不会有损,诬陷者将
会遭到掉手指、脱皮肉的报应。之后,这二人各自伸手入油锅内摸出一枚铜
钱。自知理亏的诬陷者便不敢伸手入油锅捞钱,于是真相大白。民间认为,
遭诬陷者,内心坦坦荡荡,光明磊落,并有火神保佑,因此,当他的手伸向
油锅时,热油会变成冷水,绝不会伤手毁肤。而诬陷者则恰恰相反,将遭到
神灵的惩罚,并堕指烂骨。
在彝族居住的四川大凉山地区,测试盗窃犯的方式亦用“捞油锅”这一
民间神判方式。当原告怀疑某人作案,但又无确证的时候,便要利用神判来
判定谁是作案者。神判由彝族巫师毕摩主持,毕摩待油锅烧开后,念咒,并
朝锅内撒一把米,向油锅内的油吹一口气,接着将手伸入油锅捞米,以证明
油不烧无过者。然后,令原告和被告轮流赤手去捞。当地彝民认为,毕摩念
咒施法,导致神鬼显灵,专烧烫盗贼和虚传失物之人,而不伤好人一根汗毛。
实际上,这时的油温并不高,不会烫坏人的皮肤。通常,作案者便会紧张,
不敢伸手入锅。若真有胆大者或无奈伸手入锅而未被烫伤者,人们则认为这
位施法术的毕摩水平太差,以后也就不会有人再去请他主持神判了。
侗族也有类似的神判方式。当偷盗或伤人事件发生后,原告在没有抓到
被怀疑者的证据时,便请鬼师主持神判。先将油锅烧滚,锅中放一柄斧头,
然后让被告和原告伸手将油锅内的斧头捞出。若其中一人被烫伤,则被认定
有罪;若双方均未烫伤或双方均被烫伤,此案也就搁置一边不作处理。
苗族也有类似的神判方式,此处不再赘述。
(二)清代宫廷家族制度
1.满族家族制度与社会
满族一向重视血缘关系。长期以来,同一宗族的人,皆依山为寨,聚族
而居,“凡遇出师、行猎,不论人之多寡,照依族寨而行”(《清太祖武皇
帝实录》卷二)。这种“族寨”既是由若干同姓家庭组成的血亲集团,同时
又是集生产、军事为一体的行政组织。
满族早已进入父系社会,父亲在家庭中占有绝对的支配地位,而统管整
个族寨大家庭的则是男性族长。族长,满语作“穆昆”或“穆昆达”,由族
人推举德高望重的男性担任。族长在族中享有崇高的权威,负责主持和管理
族中祭祀、行政、教育、诉讼、奖惩等诸多事务。一些分布于数个族寨的大
宗族,在每一族寨的族长之上又设总族长,总领其事。努尔哈赤在统一满洲
各部族时,以族寨为基础编设牛录(一牛录300人)后又发展为八旗(一旗
辖五参领,每参领辖五牛录)。其间不仅没有取消族长,而且给那些率族来
投的族长以佑领(牛录首长)和骁骑校(军官)等世袭职务。同时努尔哈赤
又命其子侄担任八旗旗主(后称统领),从而实现了爱新觉罗宗族对满族各
大小部族的征服与统治,并形成了以努尔哈赤为首脑、以爱新觉罗宗族为核
心的满族八旗社会。
2.宗人府与天潢宗派
满族建国后,爱新觉罗宗族成为天下第一大宗族,即皇族。皇太极时,
依血缘关系的远近,又将皇族一分为二,定开国皇帝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世及
直系子孙为皇族本支,称“宗室”,腰束黄带为志;努尔哈赤的伯叔兄弟及
后代为皇族旁支,称“觉罗”(满语,意为同一宗族),腰系红带为志。二
者合称“天潢宗派”。
顺治九年(1652年),清宫仿明朝制度设宗人府,负责族中事务。府内
设宗令一人,为最高长官;左右宗人各一人,为副职。宗令与宗人均由皇室
尊亲中的王公担任。其下又设府丞、左右理事官、副理事官等,负责办理具
体事务。除府丞为汉臣外,其余亦由宗室担任。八旗等处的总族长、族长均
需向宗人府负责,而宗人府又直接听命于皇帝。因此,宗人府实际上是一个
秉承皇帝旨意,管理皇家人事的机构。
清代皇室宗族人丁的名籍记录、爵禄增减,功过赏罚诸事,皆另设制度,
即所谓“祖宗家法”,由宗人府执掌。一般宗室、觉罗若有人违制,由族长、
总族长逐级报至宗令,宗令审查后,再报皇帝定夺,不归外间各行政衙门处
治。
此外,为皇族修订玉牒(即族谱)也是宗人府的一项重要任务。
3.玉牒
皇家族谱称“玉牒”。族谱是记录家族世系及重要成员事迹的谱表和文书,又称宗谱、家谱、家牒等。汉族久有修家谱之俗,魏晋以后尤为流行。目的是“明世系、别支派、定尊卑、正人伦”。满族原无此俗,入关后在汉俗影响下,清宫才设立了编修玉牒的制度。顺治九年清宫设宗人府,其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掌皇族之属籍,以时修辑玉牒,辨昭穆,序爵禄”(见《皇朝政典类纂》)。据《大清会典事例》卷一“宗人府”载,顺治帝于同年“题准:宗室,自亲王以下至辅国公,所生子女周岁,由长史、司仪、长典仪等官,详开嫡出、庶出,第几男、第几女,母某氏,所生子名某,并所生子女之年月日时,具册送府;镇国将军以下至闲散宗室,由族长查明,亦照例开报送府,均载入黄册。其收生妇某,一并开送存案。如将抚养异姓之子揑报者,治以重罪。觉罗所生子女,报知各旗首领,首领于生子三日内,亲加查询,某人某妇于某年月日时生第几男、第儿女,名某,收生妇某,逐一开录,于每年正月初十日以内亲斋送府,编入红册。如迟误不报、报以不实者,首领从重治罪。”顺治十二年(1655年)又规定:“玉牒以十年纂修一次,按黄册、红册所记,汇载于牒。统以帝系,序以长幼。存者朱书,殁者墨书”。于是玉牒制度始备。
从现存实物来看,玉牒依所记内容分为黄档(宗室档)和红档(觉罗档)两类。两类玉牒按记录形式又有直格与横格之分。直格玉牒以辈分编排,每辈一册或数辈合装一册,内容详尽,记有子孙姓名、序次、封号、授职、生卒、生母、妻妾、岳父等;横格玉牒依支系编排,内容简略,仅录姓名、职衔、封号。
为防止皇族生子不报或虚报,清宫还分别设置了宗室和觉罗的“稽查幼子之员”,专事查访。凡有上述行为者,一经发现,轻者训斥,重者治罪。
如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仁宗颙琰曾问怡亲王奕勋有几子,奕勋说只有三子。不久,奕勋病危,考虑到死后子女的封爵等问题,不得不托人向仁宗实言,自己有七子四女,其中有四子四女是在服丧期中所生(按清制,皇族宗系服丧期间夫妇不得同房、生育),因此当时未敢呈报。奕勋病故后,仁宗派专人去其家核查无误,乃降旨将其隐瞒未报的子女于下次纂修玉牒时补入,并训道:“奕勋以宗室亲王生子不报,以有作无,管理宗人府王公及族长等竟毫无觉察,实属可笑。此次姑免置议,再有此等事,必不轻恕。又恐宗室内闲散之户,或本无子嗣,揑名报养,以无作有,冀图冒领钱粮,则所关更巨。著管理宗人府王公,通饬各总族长、族长,务随时认真稽察,严杜隐冒,用示慎重宗潢之意”(以上均见《大清会典事例》卷一)。
(六)清代民间相见礼俗
中国乃礼仪之邦,相见礼俗内容也很丰富,且各朝代有异同,而各民族因风俗习惯不同,要有相当的差异。塔吉克族人若久别相见时,多以吻手为礼。若遇尊贵长者于特别隆重场合时,则抱膝而吻或捧足而吻。藏族人平素相见,则伸出双手,掌心朝上,并弯腰以示恭敬。若普通藏民路遇大贵族,则需站在路边,脱帽弯腰,低头吐舌,以示恭敬;若遇贵族小官,则只需低头弯腰即可。若藏族贵族相见,则以额头轻轻相触为礼。汉族则沿袭古俗,行跪拜礼、拱手礼、鞠躬礼等等。
1.九白之贡
这是清代蒙古族最高礼俗。自古以来,蒙古族尚白,重九,以白色为圣
洁、高贵、吉庆的象征,以九为神圣、众多、富足的数字。崇德三年(1638
年)清王朝命喀尔喀蒙古的土谢图汗、车臣汗和札萨克图汗每年各进献白驼
1匹,白马8匹,称为“九白三贡”,并形成定制。
2.抱见礼
清中叶以前,满族流行抱见礼,这种礼只限于亲人久别重逢或分别时,
但不限男女。行礼时,双方无论是同性还是异性,皆抱腰接面。后由于汉族
文化的影响、渗透,清中叶后,满族尚觉此礼不够雅观,渐渐改行汉族执手
礼。
3.拜冬礼
清代,每年逢冬至日,家家户户都要相互拜贺尊长;无论男女,都要换
上新衣互相作揖,拜贺;家家幼小都要向尊长行跪拜
4.利是礼
“利是”,俗称“红包”或“封包”,包内裹着银钱。这种“利是”包
用于春节贺岁,相见互送吉利;还用于婚嫁时的聘礼或赏物。清末,开始出
现的“利是封”,印制十分精美,红纸上印有金字或图案。相见送以“利是
封包”,不仅体面,而且显得特别吉利。
5.行乞礼
乞丐之间相见,亦要按“礼”行事。乞丐多居破庙,新来的乞丐不得随
便闯入,若想入伙,便要按“礼”行事。陕西韩城一带的行乞礼为先把打狗
棍和布褡裢放在门外,点燃一袋烟后,手捧烟袋进门,说:“各位老少请!”
乞丐头发问,新乞丐要规矩回答圆满后,乞丐头才会允许新乞丐入伙,并给
他规定休息处。否则,将被赶走。
(七)清代宫廷做寿礼俗和相见礼俗
1.做寿礼
清制,皇帝诞辰为万寿节,皇太后诞辰为圣寿节,皇后诞辰为千秋节,
均为国家节日。其中万寿节最为隆重,与元旦、冬至并称清廷“三大节”。
尤其是皇帝逢旬(十)大寿,更要举国欢庆。
万寿节这天,清廷要举行大朝会,皇帝御太和殿,接受诸王、贝勒、贝
子、文武百官和外国使臣的朝贺,然后移驾乾清宫,接受皇子皇孙和后妃等
的内朝贺礼。其仪式与元旦、冬至两节略同。不同的是,参加贺寿的人均须
向皇帝贡献寿礼。按清宫习俗,寿礼有如意、寿佛、书画、珠室及金银制品
等,以九件为一组,称“一九”,最多可达“九九”之数。
此外,节日前后数日,禁止杀生;衙门不理刑名,文武大臣要按制穿蟒
袍补服,称为“花衣期”。
清宫万寿节规模最大的有两次:一次是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三月十
八日圣祖玄烨的六旬大寿;一次是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八月十三日高宗
弘历的80大寿。前者于节前一日从畅春园回紫禁城,设大驾卤簿,由皇子、
皇孙25人扶辇而行。车驾自畅春园入神武门,沿途几十里道路两旁张灯结
彩,百姓跪迎,并搭建龙棚、戏台20余座,颁赐臣民百姓酒果数千席。万
寿节当天,除正式大朝会外,从各地赶来行礼的耆老百姓,自午门一直排到
天安门外。后者,先于当年七月在承德避暑山庄,招集各族首领和外国使臣
举行庆典,然后回京至圆明园。仿效其祖父(康熙帝),命人于圆明园至西
华门一路披红挂绿,搭满景点彩棚。节前一日摆驾回宫,臣民夹道跪迎,塞
衢填巷,竞献歌舞。诞辰当天,宫中朝廷和外地文武百官贡献的珠宝珍玩,
阵列殿阶,触目琳琅:各式各样的玉如意最多,几十个一辇的小金佛,盖以
黄帕,抬入宫门,络绎不绝,有高约3尺的珊瑚树;以金丝连络、青玉为叶、
柑桔般大的琥珀为果实的宝石盆景,晶光闪烁,尤其耀人眼目。这年,乾隆
帝已“五世同堂”,朝贺、内廷礼毕,又于乾清宫举行寿宴。宴间皇子、皇
孙、皇曾孙、皇玄孙依次彩衣起舞,敬献万寿之■,可谓欢乐已极。
另外,遇有逢旬大寿,不能进京致贺的各地官员要在当地庆祝,或建行
宫,或修庙宇,或搭台唱戏,或设坛诵经,或磕头祝祷,或高呼万岁。总之
沸沸扬扬,以示万民景仰,普天同庆。
皇太后诞辰的圣寿节规模亦很可观。按清代制度,廷臣及各地官员也要
呈送寿礼。乾隆十八年(1752年)十一月,乾隆帝为其生母崇庆皇太后六旬
寿辰大事铺张,声势不亚于皇帝万寿节。今故宫博物院藏有《慈宁燕喜图》
大型画册和长约30米的《万寿点景图》巨幅画卷。画册表现乾隆帝在太后
居所慈宁宫中亲为其母捧■祝寿的情景;画卷描绘自清漪园至西华门,沿途
臣民跪迎太后的仪驾及张灯结彩、搭台唱戏的场面。两幅画作真实地记录了
当时的盛况。
清末,慈禧太后的六旬大寿正值中日甲午战争期间(光绪二十年(1894
年)十月),但她置国势危亡与财政匮乏于不顾,为了满足一己的享乐和虚
荣,竟以卖官鬻爵、挪用赈灾费和海防经费的方法筹措白银1000多万两,
用来修宫殿、造金辇、购寿礼、办宴席,并仿照“康乾盛世”,从颐和园到
西华门,沿途搭设彩棚、戏台等景点60余处。可谓豪奢已极,腐败之至。
此后,清宫大规模的祝寿活动便成绝响。
皇后诞辰的千秋节则比较简单。一般诞辰当日,皇后先去皇帝和皇太后
处行礼,然后回中宫受皇子及嫔妃等的内廷贺礼。寿宴的规模自然也要小得
多。至于嫔妃、答应、常在等的生辰就更简单,通常给他们行礼的只有自己
的宫女。
2.相见礼
清代建国之初,尚无正式的宫廷相见礼。太宗皇太极称帝后,才借鉴明
朝礼仪,融合满汉习俗,制定并逐步完善了清代礼仪制度,其中也包括相见
礼。如《大清会典•礼部•相见礼》下设“相见礼通例”、“王贝勒府庆贺
仪”、“王公途遇仪”、“京官敌体相见”、“京官属官见长官”、“京官
途遇仪”、“直省文职官相见”、“直省武职官相见”、“国学师生相见”、
“督学管关等官相见”、“外蕃见内王公文武官”及“士庶相见”等诸多项
目。这些项目中,包括了自亲王以至庶民、各个层级的相见礼仪,内容庞杂
而又细致、具体。但其中并不包括各级官员与皇帝的相见礼。这是因为,皇
帝只有一个,唯我独尊,全部宫廷礼仪都是围绕着皇帝这一核心而设计的,
有关诸臣朝觐皇帝的礼仪已在常朝、大朝、册封、登极等各种礼仪中有了详
细的规定,故“相见礼”中就不再涉及这些内容。同时,相见礼中也不包括
清宫生活中的礼仪。而这些礼仪恰恰是宫中每天大量使用的,并且带有鲜明
的满族民族特色。
(1)请安礼
满族风俗特敬尊长,晚辈每日早起要向自家长辈请安;去别家串门或路
遇尊长也要行请安礼。这一做法被清宫所继承。每天清晨,皇子(女)、皇
孙(女)们起身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分别去皇帝、皇太后和皇后等处请安。
在各宫服役的太监、宫女们,也要向自己的主子请安。
“打千”(亦称打跧)是最常见的请安礼式。打千有男女之别,男性打
千仪为:先立正将左右袖口掸下,然后左脚前移半步下屈,右膝下跪,右手
下垂,低头,上身前倾似拾物状,同时口中说:××给××请安”。如“×
×给皇阿玛(父皇)请安!”“××给皇额娘(母后)请安!”“××给皇
上请安!”等。说完起身恢复立正,礼毕。据载,乾隆时新疆准噶尔部叛乱,
乾隆帝忙于军务,夜宿军机处,宫内幼年皇子,每日天色未明即由太监提灯
导送至上书房读书,路过军机处时,一一在窗帘外向乾隆帝报名打千请安。
“军机如水静无惊,金翠纱笼绛蜡明。上学阿哥帘外过,打跧微动玉珂声。”
廷臣黄荣康这首《学前请安》诗①生动地描写了当时的情景。
女性打千为:立正,右足稍后引,双膝前屈、半蹲,两手扶于膝上,口
称“请安”,复原礼成。
“跪安”也是一种较常见的男性礼式。其仪:行礼者对正受礼者后,掸
下双袖,俯首急步前行至受礼者旁,双手扶膝下跪,口称:“某某给某某请
安!”称毕即起。各宫太监向其主子请安,通常行跪安礼。以打千和跪安为
标准的请安礼,适用于幼对长、下对上、卑对尊的正规请安场合。如宫中普
通太监、宫女相互问安,则稍稍欠身,略作打千之状即可。
又据《国朝宫史》载,清代宫规:“凡宫殿监等处太监,行路或遇各宫
女子,皆让女子走过再行,不许搀杂争路。”这绝非今天所谓的“女士优先”,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它只能说明普通太监地位的卑下。
(2)抱见礼
抱见礼,全称抱腰接面礼,是满族传统的相见大礼。迎接年久不见的亲
戚朋友和男女亲家的初次见面多行此礼。其仪:行礼双方对面而立,先左后
右以肩相碰,碰毕互以右手抱腰,左手抚背,并交颈贴面,最后互相执手问
安。清初,抱见礼被定为宫中规格最高的相见礼仪,但其形式有所改变。凡
向皇帝行抱见礼者,要先于略远处跪拜,近前再跪拜一次,然后行抱见礼。
皇帝坐于殿陛或行幄受礼。行礼者抱皇膝或腋下,皇帝一般不还礼。但行礼
者若地位尊贵或辈长,皇帝要视情形还礼,或起立受礼,或互行抱见礼,而
以皇帝亲自郊迎,与来者互拜并互行抱见礼为最高等级。清廷入关后,随着
宫廷礼仪的正规化,抱见礼被逐渐取消,而代之以执手礼。杨宾《柳边纪略》
卷三载:“以抱不雅驯,相见与别但执手。”在京的满洲贵族亦不再行抱见
礼。但抱见礼在关外等地的满族民间仍长期保留着,直至解放后此礼亦未消
亡。
(3)跪叩礼
跪叩礼也是满族传统的相见大礼。一般幼见长、下见上、仆见主时施行
此礼。双膝着地再起立为一跪;两手拊髀、屈躬俯首近地复挺身为一叩。跪、
叩的不同组合,可形成一跪一叩、一跪三叩、二跪六叩、三跪九叩等礼,跪
叩次数愈多,礼愈重。清宫承袭此礼。通常在隆重的场合,如朝会、登极等
典礼中,诸王公大臣及皇帝家人(太后除外)向皇帝行三跪九叩礼;皇帝祭
天地、祖先及为皇太后祝寿时须亲行三跪九叩礼;一般内廷典礼,皇帝家人
之间,幼对长行二跪六叩礼;而大臣在宫中被皇帝招见,或宫中太监日常见
皇帝,则多行一跪三叩与一跪一叩礼。
(4)公主与婆家相见礼
①引自刘璐选注《清宫词选》,紫禁城出版社1985年版。
按清代道光以前的制度,凡迎娶公主之家,额驸及其父母每天清晨须向
公主行跪安礼,公主若有赏赐,还须行跪叩礼。乾隆帝晚年曾谕诸皇孙女,
应与公、婆及额驸行家人礼,不能再以未嫁公主的礼节为例,但未形成制度。
后道光帝认为原有礼节不合伦常,在其第四女寿安公主下嫁后,明令更改。
据《大清会典事例》载:“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谕:“向来固伦公主、
和硕公主下嫁,额驸及额驸之父母,俱给公主屈膝请安;如有赏项,亦必磕
头。此等礼节,殊属不合体制。本年十月初三日,寿安固伦公主下嫁后,固
伦额驸德木楚克扎布见公主时,著站立向公主请安,公主亦站立问好;额驸
之父……与其福晋及额驸之生母见公主时,俱著站立给公主请安,公主亦站
立向其请安。如遇公主送给额驸之父母什物等事,亦俱著站立向公主说磕
头,不必屈膝,以重伦礼。各宜钦遵,著为令。”
此后,公主与婆家行家人礼成为定制,并一直沿续至清亡。
(5)外国使节觐见礼
清代在鸦片战争(低俗作品请删除年)以前,无论是藩属国如朝鲜、安南、暹罗等的使臣,还是西洋各国如西班牙、葡萄牙、英吉利、意大利、荷兰、俄国等的使臣,觐见皇帝均行三跪九叩礼两次,一在朝见之初,一在朝见结束。
因西洋使臣不熟悉中国礼节,觐见前数日,由礼部鸿胪寺派官员教习。鸦片战争后,清廷原有的藩属国逐渐落入西方列强之手,中国本土也被列强瓜分,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西方各国趁势要求清廷改变觐见中的跪叩礼。
自咸丰时起,各国与清廷在觐见礼仪上就争执不下,为此,终咸丰一朝,未行觐见。同治十二年(1873年),皇帝亲政,拟觐见各国使臣时仍令其行跪叩礼。但西方各国驻京大使联名照会清廷:“(跪叩)有碍国体”,“断不肯行”(见清宫《军机处档案•各国照会》)。出于无奈,清廷只好于同年五月将觐见中的三跪九叩礼改为五鞠躬礼。其仪大致是:使臣至皇帝殿外一鞠躬,进殿至皇帝御座前一鞠躬,递交国书毕一鞠躬,听皇帝宣谕后一鞠躬,退至殿门一鞠躬。皇帝不必答礼,但光绪、宣统时,各国公使行鞠躬礼后,皇帝要和其握手,以示答谢。
清宫觐见礼仪的变化,反映了清帝国由盛而衰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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