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北京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将就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作出决定,这是从制度上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重大举措。连日来,香港社会各界围绕如何建立符合香港实际的选举制度深入探讨,为下一步立法提供了宝贵的意见建议。
香港现行的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主要内容都是30年前由基本法确定的。但随着社会政治形势的变化,一些制度缺陷逐步浮现,特别是“修例风波”以来,漏洞暴露得更加凸显。比如,从立法会选举来看,功能团体选举日益向“分界别的直接选举”演变,偏离了代表业界利益、表达团体诉求的初衷。再比如,区议会在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过程中分量很重,导致原本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变成“揽炒派”政治恶斗的场所。之所以存在这些漏洞,说到底是“爱国者治港”原则没有从制度设计上真正得到落实。
这些漏洞给香港社会造成了哪些危害?近几年来饱受“黑暴”“港独”“揽炒”祸害,苦不堪言的香港市民最有发言权。利用选举制度漏洞“登堂入室”的反中乱港分子,在公共事务和服务社区上毫无建树,却在危害国家安全上不择手段,极尽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之能事。他们肆意煽动极端情绪和街头暴力,公然鼓吹“港独”“民主自决”等主张,为一己私利,不惜绑架香港市民福祉,大搞恶意“拉布”。更令人忧心的是,一些反中乱港分子和境外反华势力沆瀣一气,充当“乱港遏中”马前卒。今日之香港社会争拗不断、撕裂加剧,社会日益政治化、激进化,一些重大发展议题在反中乱港分子破坏下迟迟得不到落实,香港选举制度已经到了不得不改、非改不可的地步。
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完善制度,是世界各国的惯例。香港选举制度的完善,既要充分保障香港公众的民主权利,又要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既要尊重和保障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又要切实维护中央对香港的全面管治权;既要保证各类选举的公正、公平、公开,又要切实有效阻止反中乱港分子、境外反华势力的政治代理人进入特区政权机关。实现这样的目标,没有先例可循,也绝非简单照搬或者套用外国选举制度就能做到,必须根据香港社会的实际情况来有序推进。
鞋子合不合脚,自己最清楚;制度好不好,关键要看是否符合实际,能否促进香港繁荣稳定。从全国人大公布的决定草案有关说明来看,赋予选举委员会更大职能、扩大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是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重要思路。这既能确保“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不给反中乱港分子任何窃取染指管治权的机会,也能实现更加广泛的代表性,更好凝聚香港社会共识。
真心爱护香港的民众必然支持“爱国者治港”,支持中央出手完善香港选举制度。防范激进势力进入特区治理架构,让香港走上和谐稳定的正轨才是香港社会的根本利益。保持稳定的宪制秩序和法治秩序,才能推动社会有效治理和各种深层次问题的有序解决。香港需要的不是空洞的形式民主,而是适合实际的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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